區蘭芬獎學基金﹕

區蘭芬獎學基金始於1963年,當年校友會得已故校友區蘭芬五姑發起籌募養和醫院畢業校友會獎學基金,其後更獲得各界的募捐籌款,共籌得款項合計達三萬六千五百餘元,該獎學基金一直運作至2002年,其間使眾多校友受惠,對推動護理教育及提升護理水準起了很大的作用。可惜該筆基金使用多年,已所餘無幾,至2002年停止運作,實為校友的一大損失。

鍾蔚文獎學基金﹕

校友會於1997年獲得資深護士主任鍾蔚文女士捐贈十萬元正作為護士教育獎學基金,鍾蔚文女士本人並非畢業於養和醫院護士學校,但多年來服務於養和醫院,對醫院有著深厚感情,對扶植後進更有崇高理想,致力提高護理水準,對於她無私的奉獻,本會謹致以由衷的感謝,以下為申請的詳情及表格,各校友若有意申請者可作參考。

養和醫院護士畢業校友會 - 鍾蔚文獎學金申請規則

  1. 宗旨﹕鼓勵在養和醫院服務的校友在護理專業上進修,以提高護理水平。

  2. 資格﹕
    (甲) 凡屬本會會員而最近兩年連續繳交校友會會費及在養和醫院服務兩年或以上者。
    (乙) 有志在護理方面深造及學成後服務養和醫院協助提高護理水平者。
    (丙) 須具備報讀的課程批准及取錄證明文件。

  3. 學科﹕有關護理的短期課程

  4. 批核金額﹕
    (甲) 批出最高金額為申請人就讀課程學費的一半,而不超過港幣伍百圓正。本會每年撥出的總資助金額以 不超過港幣壹萬圓正為限。
    (乙) 相同課程只可申請一次。

  5. 責任﹕完成該項資助計劃後,需對校友會作出貢獻。

  6. 度計算﹕每年由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一個年度。

  7. 申請手續﹕
    (甲) 申請人必須在該課程取錄後填寫「鍾蔚文獎學金」的申請表,一式兩份,連同參加課程的內容及取錄證 明文件,交回是屆校友會委員會審核。
    (乙) 在該課程完成後,必須連同證書或有關證明文件呈交本會,始給予所批的金額。

  8. 附註﹕
    (甲) 每人每年只限申請一次,最多三次。
    (乙) 申請人可向是屆校友會學術組組長索取及交回申請表。
    (丙) 申請人不得以同一課程申請其他獎學金或機構的費用/時間資助。
    (丁) 應屆校友會委員的正、副主席,正、副司庫,正、副文書,學術組組長及組員為是屆的當然 「校友會基金」審查委員。
    (戊) 如填報資料欠真確性,本會有權採取相關的行動。
    (己) 本會保留修訂申請規則的一切權利。

    鍾蔚文獎學金申請表 - [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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